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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停的告訴自己:「就算沒有人在意,至少還有我在意。」
如果我連自己都不在意,那我和非我的別人又有什麼差別?
要做自己又要在意別人的眼光是非常困難的。
因為只要和別人不一樣,就有可能被認為是怪咖,被推出正常人的範圍之外,
但是那些偉大的、經典的在各個行業的佼佼者,不都是與眾不同?
「你看愛因斯坦,他說沒有時間和空間,只有兩者的綜合。
或像哥倫布,堅持世界的另一端不是大海的深淵,而是一塊大陸。
或者像海明威,說服大家一個人可以登上聖母峰。
或者披頭四,他們創造了完全不同以往的音樂,穿得像是來自其他時代的人。
這些人 --- 以及數以千計的其他人 --- 都是居住在他們自己的世界裡。」
人看不慣與別人不同的人,卻又不能否認與別人相同有多麼的平庸!
但是與別人不同卻又需要多少的勇氣去得到別人的認同感?
「也許是膽小吧!或是怕自己做錯事,不能達到其他人期望的那種永恆的恐懼。」
沒有了認同感,與別人不同又有什麼意義?
「你是一個和別人不同的人,但是你卻要和別人一樣。在我的眼中,這才是一種嚴重的病。」
所以,我知道了。
自己才是最重要的,勇敢面對自己的不同,然後追求自己對自己的肯定。
至於來自別人的認同感或肯定,順序應遠遠的排於自己對自己的肯定之後。
沒有自己,什麼都沒有了。
即使有了來自別人的認同感,那對真正的自我來說卻是nothing!
「繼續瘋狂,但行為卻要像個正常人。冒著特立獨行的風險,但是要學習在執行時不引人注意。」
我不想要再背叛我自己了。
書摘來自 - 薇若妮卡想不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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